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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可有偿退出承包地!哪些地方能试点?补偿标准是多少?

    信息发布者:lilongfa
    2021-09-06 21:18:48    来源:青新社   转载


    8月27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全文公布。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规划》提出,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而同一天,农业农村部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也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探索建立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



    为何要退出承包地?



    今天青新社就和大家详细说说,哪些地方可以有偿退出承包地?又有哪些补偿方式?



    首先来说下为什么要有偿退出承包地,正如国务院刚刚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提出的,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当他们在城市有了稳定的收入和住房后,对土地收益的依赖程度就会越来越少。



    再有,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随着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保制度的完善,这部分人群对土地保障的依赖程度也会减少。



    第三,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大规模的集约经营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也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国家政策如何规定?



    土地承包权的退出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在稳妥的前提下,也出台了各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下面青新社就为大家梳理一下。



    •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 同年,中办、国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三权”。

    • 2016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 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要完善“三权”分置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等试点,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 2018年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经营权交回发包方。



    以上就是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的政策脉络。



    哪些地方可以退?



    近几年来,农业农村部在全国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说法,该部组织上海、山东、宁夏、湖北等省(区、市)的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地退出试点。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对重点人群进行摸底调查,划定符合退出条件的范围,通过试点对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在青新社看来,农村承包地有偿退出首先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依法保障农民的承包权,不能强迫退。再者,要有市场需求,一方面是有退出的需求,另一方面是有接收的需求。不是想退就能退,还得看有没有“市场”。所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



    例如,2016年9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被列入农村改革试验区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任务的地区。为什么选择虎丘区当试点,是因为当地的劳动力非农化转移率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小;再加上当地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户籍制度和社保制度比较健全,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已经弱化了。



    再比如,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也是试点之一,当地三里桥街沿堤村将退出承包权的土地同一家公司合作,进行规模化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在试点地区,也不是谁想退就能退。武汉市黄陂区就规定,只有不以土地为生存条件的农户能退,单一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户不允许有偿退出。



    补偿标准是多少?



    再来看一下补偿标准的问题。农业农村部称,试点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在有偿退出的基本程序、补偿标准、退出土地利用管理和退地农民生活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根据土地区位、地块属性、地力等级等因素,研究探索补偿标准的确定办法。同时,结合不同村庄发展水平和农户实际需求优化制度设计,形成了多样化退地补偿方式,满足了不同农户的诉求。



    青新社据公开报道了解到,各试点地区对农户有偿退出承包地的补助标准也确实存在差异。比如,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三里桥街沿堤村的一次性补偿标准是43050元/亩;江苏苏州市虎丘区通过土地换社保为农民市民化提供保障;安徽省定远县一村民每亩地获得了1.8万元补偿金;浙江省海宁市是参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给予定额补助。



    之所以出现差异,正如农业农村部所说的,“我国幅员辽阔,区域间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所以会出现补偿标准的差异。



    至于是否扩大试点的问题,农业农村部称,局部地区试点经验是否可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还需深入研究。下一步,该部将按照中央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探索建立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寇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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